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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土激振法测试的基本要求

作者:精益岩土网     2016年12月22日 21:32      转载请注明来自精益岩土网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第10.12节对岩土激振法测试进行了规定。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第10.12.1条指出,激振法测试可用于测定天然地基和人工地基的动力特性,为动力机器基础设计提供地基刚度、阻尼比和参振质量。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第10.12.2条指出,激振法测试应采用强迫振动方法,有条件时宜同时采用强迫振动和自由振动两种测试方法。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第10.12.3条指出,进行激振法测试时,应搜集机器性能、基础形式、基底标高、地基土性质和均匀性、地下构筑物和干扰振源等资料。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第10.12.4条指出,激振法测试的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机械式激振设备的最低工作频率宜为3~5Hz,最高工作频率宜大于60Hz;电磁激振设备的扰力不宜小于600N;

(2)块体基础的尺寸宜采用2.0m×1.5m×1.0m。在同一地层条件下,宜采用两个块体基础进行对比试验,基底面积一致,高度分别为1.0m和1.5m;桩基测试应采用两根桩,桩间距取设计间距;桩台边缘至桩轴的距离可取桩间距的1/2,桩台的长宽比应为2:1,高度不宜小于1.6m;当进行不同桩数的对比试验时,应增加桩数和相应桩台面积;测试基础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15;

(3)测试基础应置于拟建基础附近和性质类似的土层上,其底面标高应与拟建基础底面标高一致;

(4)应分别进行明置和埋置两种情况的测试,埋置基础的回填土应分层夯实;

(5)仪器设备的精度,安装、测试方法和要求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基动力特性测试规范》(GB/T 50269)的规定。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第10.12.5条指出,激振法测试成果分析应包括下列内容:

(1)强迫振动测试应绘制下列幅频响应曲线:

1)竖向振动为竖向振幅随频率变化的幅频响应曲线(Az-f曲线);

2)水平回转耦合振动为水平振幅随频率变化的幅频响应曲线(A-f曲线)和竖向振幅随频率变化的幅频响应曲线(A-f曲线);

3)扭转振动为扭转扰力矩作用下的水平振幅随频率变化的幅频响应曲线(A-f曲线);

(2)自由振动测试应绘制下列波形图:

1)竖向自由振动波形图;

2)水平回转耦合振动波形图。

(3)根据强迫振动测试的幅频响应曲线和自由振动测试的波形图,按现行国家标准《地基动力特性测试规范》(GB/T 50269)计算地基刚度系数、阻尼比和参振质量。